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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个体工商户新出优惠政策,是否包含个人所得税?

作者:博飞财税时间:2021-11-15浏览次数:13931

近期在广东省区有很多个体工商户老板 都在咨询小编是否有新出相关优惠政策,有没有包含个人所得税。今天专业代理记账公司顾问就针对此类问题,在此整理一系列回答,供给大家参考学习:个体工商户如需代理记账报税可以在线咨询或扫码咨询:

个体工商户

一、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的最新优惠政策

01.自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出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02.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交税人产生增值税应税出售行为,算计月出售额未超越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交税期的,季度出售额未超越45万元,下同)

03.小规模交税人产生增值税应税出售行为,算计月出售额超越15万元,但扣除本期产生的出售不动产的出售额后未超越15万元的,其出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获得的出售额免征增值税。

其他个人采纳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租借不动产,获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越15万元的,可享用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方针。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方针的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以差额后的出售额确认是否可以享用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方针。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二、广州个体工商户里个人所得税的最新优惠政策

01.对个体工商户运营所得年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折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用。

02.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用,黄埔公司注册,其年应交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状况进行判别,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核算、多退少补。

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获得运营所得,需在处理年度汇总交税申报时,兼并个体工商户运营所得年应交税所得额,从头核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2021年1月1日至本布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现已缴纳运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主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处理退税;也可直接请求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关于:“针对个体工商户新出优惠政策,是否包含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一系列需求问题,在此文做出解答。在广东,各位个体工商户老板如需代办各类资质,记账报税等等业务,优选博飞财税集团,标准流程化管理业务操作,专人专项全程高效代办执行。免去你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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